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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

    2026-05-19 09:49    来源:中国妇女报
  •   据民政部消息,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工作索引》(以下简称《工作索引》),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合法权益。

      为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2024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明确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的基础清单。为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23部门制定了《工作索引》。

      这份工作索引相当于一本流动儿童权益保障的“实用手册”,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还对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服务、精神文化生活、城市融入服务等发展保障内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

      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全国妇联研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推出儿童心理健康等系列家庭教育课程。在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方面,全国妇联开展“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实施“苔花绽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计划,为流动儿童提供安全自护教育等帮助;实施全国家庭亲子阅读行动,指导各级妇联关注流动儿童家庭需求,开展阅读关爱服务等活动。在城市融入服务方面,全国妇联推动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帮助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景韵润 )

    【责任编辑: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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