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妇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结合山东省实际出台22条具体措施,更好赋能妇女就业创业发展。
《通知》提出,完善建立金融服务正向考核激励机制,将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核心体系,对服务力度大、成效突出、可持续性强的金融机构予以加分激励。通过考核手段,打破以往柔性工作要求,构建“政策出台—落地执行—考核激励”的完整工作闭环,切实保障各项惠妇金融政策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通知》要求,发挥全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立足各地产业特色与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靶向走访、精准摸排、供需对接。推行“联合会诊”服务模式,精准梳理女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为广大女性市场主体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通知》明确,对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家庭”等荣誉称号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女性创业者,原则上取消贷款反担保要求。将女性妇联荣誉、个人信用直接转化为金融授信资质,降低优质女性创业者融资门槛,释放巾帼创业政策红利。
《通知》立足山东民生保障特色,持续扩容升级妇女专属保险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精准化的风险防护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常态化开展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救助等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多重举措,为全省35~64岁低收入妇女提供低门槛、高保额的专项保险保障。同时推广女性“四癌”专属保险产品,针对农村妇女、失业妇女、灵活就业妇女搭建多方共保机制,创新推出家政服务双向综合保险,覆盖从业人员人身、雇主财产双重风险,全方位筑牢妇女就业创业、健康生活的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提出,要创新构建“产品创新—案例培育—宣传推广—荣誉激励”全链条工作体系,依托全省“好品金融”培育工作,专项开展“好品金融·巾帼金服”征集评选活动,择优遴选金融赋能妇女就业创业的创新产品、典型案例、标杆机构。建立金融服务成效与妇联系统荣誉双向联动机制,以品牌引领、荣誉赋能激发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打造具有山东辨识度的巾帼金融服务品牌。
山东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孙丰华表示,下一步,省妇联将联动其他业务部门,建立妇女就业创业重点领域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组建巾帼金融服务队,把《通知》精神和22条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当好服务妇女就业创业发展的“金融红娘”。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建 见习记者 王丹青)
【责任编辑: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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