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高速发展,近年来,珠澳两地妇联积极探索推动珠澳家事调解工作,聚焦涉澳家庭需求,充分发挥湾区妇联组织互补互利优势,以婚姻家庭领域调解“小切口”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出了具有珠澳特色、时代特征、区位特点的家事调解“珠海方案”。
联合调解,婚调新模式显成效
邹琼是珠海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婚调委)专职调解员,也是珠澳首宗联调案件的首接调解员。
去年6月,邹琼接到楠楠的求助电话,她与丈夫志强(化名)发生矛盾,心烦意乱中有了离婚念头。
楠楠是珠海人,志强是澳门人,由于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志强对楠楠产生各种猜忌,感情受到影响,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的意见也有分歧。
放下电话后,基于楠楠的讲述,邹琼拨打了志强的电话,志强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向。
这是一起典型的珠澳融合家庭的婚姻纠纷,邹琼在与团队商议调解方案后,向澳门家事调解协会发出了联调的邀请,很快就得到了回应,且迅速组成调解工作小组,约定由邹琼和澳门家事调解协会副会长陈嘉咏一起开展调解。
线下调解地点定在了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当天,陈嘉咏、楠楠、志强都来到了现场。调解员们引导双方讲出自己的不易和付出。双方争执不下,情绪激动。邹琼与陈嘉咏配合默契,根据情况及时转化调解方式,分开当事人展开“背靠背”调解。
志强被安排到隔壁房间,待缓和情绪后,调解员们让他们试着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及思考解决方案,在理清思路后,继续展开“面对面”调解。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家庭圆满和孩子成长,将共同努力修复婚姻关系,并达成协议,夫妻握手言和。
探索新路径,合力解决家事难题
在广东省妇联、珠海市妇联和司法业务部门指导下,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成立。珠澳两地妇联先后签订了《关于促进珠澳妇联家事调解合作备忘录》《珠澳妇联家事调解服务联动机制》等,创新开展珠澳两地调解员联合调解等六方面举措,合力推动珠澳家事调解机制落地。
楠楠的案件正是“内地调解员+澳门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服务的一次成功尝试。据了解,从2019年起,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开始推行家事调解服务先导计划。一年后,在澳门妇女联合总会的统筹及支持下,成立澳门家事调解协会,主要开展家事调解服务,促进澳门本地与内地在家事调解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此外,珠海市妇联积极探索家事调解合作新路径,联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全国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组建以“法律+心理学+社工+澳门籍义工”为主体的珠澳家事调解队伍,有效发挥珠澳妇女组织在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作用。
在香洲区拱北街道茂盛社区、港昌社区,珠海市妇联、市婚调委还分别设立了珠港澳(涉外)家事调解服务站,将家事调解服务窗口不断前移,探索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涉澳家庭家事调解社区服务经验。
出版研究专著,差异中传达共识
在粤港澳跨境婚姻日益普遍的今天,为这些家庭提供优质家事服务尤为重要。珠海市妇联四级调研员陈佩瑜长期从事珠澳家事调解服务时发现,因文化习惯、婚姻法律制度及调解流程差异,跨境家庭常面临现实困扰,调解员也意识到粤港澳三地法律差异带来的挑战。
在珠海市妇联指导下,香洲区妇联联合区婚调委和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珠海)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文化丛书》项目。去年4月,由粤港澳三地23位律师和专家合作编写的《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制度》出版。该书是我国首部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制度差异对比研究的书籍,有助于大湾区居民明晰三地相关的法律规定,协助港澳居民融入内地生活,促进三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珠海市妇联主席杨红梅表示,未来,市妇联还将继续积极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粤港澳家事调解合作中取得新突破,通过更广泛的交流、更便利的服务、更深入的合作,共同打造湾区生活共融圈、湾区平台共享圈。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林志文/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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