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单位:黑龙江省妇联
地 区: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与省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全覆盖指导意见,对全省女性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创新“两项机制”,一是与民政部门建立定期共享数据信息常态化机制;二是建立选派妇建指导员和妇女工作联络员工作机制,对已建妇联组织和未建妇联组织的社会组织,分别选派妇建指导员和妇女工作联络员,协助开展妇女工作。
省妇联灵活运用龙头单独建、依托行业建、区域联合建、社区兜底建四种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织密妇联组织“覆盖网”。
省妇联通过实施五项举措,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在女性社会组织中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二是促进典型示范,将优秀女性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纳入选优树能范畴,推荐其参加三八红旗手(集体)等评选活动;三是助力经济发展,以“巾帼建新功”为主题,引领女性社会组织为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四是服务家庭工作,指导女性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是共建共治惠民,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为基层治理注入“她”力量。
【责任编辑:雷阳】